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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聲明

國立臺灣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八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請您詳閱。

  • 蒐集個人資料之目的:

本校為執行「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計畫相關業務所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 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本校因執行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與地址、電子郵件地址、緊急連絡人資訊等,詳如紙本/線上報名表。

  •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1. 本校於蒐集目的之存續期間或因執行業務所需保存期間內,得於中華民國領域合理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 本校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於蒐集目的宣告之各項業務執行,包括因業務執行所必須之各項聯繫與通知。

  • 個人資料之提供:

  1.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個人資料,將無法完成報名程序。

  2. 請依報名需求提供您本人正確、最新及完整的個人資料,若您的個人資料有任何異動,請主動向「高中生人文及社會科學營」主辦單位申請更正。

  3. 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經檢舉或主辦單位發現不足以確認您的身分真實性或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本校有權停止您的報名資格、錄取資格等相關權利。

  • 個人資料之保密:

本校將善盡個人資料保護之責。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所致者,以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遭其他侵害者,本校將於查明後以電話、電子郵件或網站公告等方法,擇適當方式通知您。

  • 當事人就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

您可依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向本校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因依法本校執行業務所必須者,本校得不依請求為之。

  • 告知聲明之修訂:

本校保有修訂本告知聲明之權利,本校於修訂本告知聲明內容後將透過您所提供的聯絡方式或於網站上以公告的方式通知您,如您未提出異議,表示您已同意本校所更改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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